更新时间:08-20 上传会员:碧小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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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我国开始全面实施推行河长制。以河道行政主官为主的河长体系开始全面建立,而社会力量作为社会主体,在今后参与河长制的建设中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苏州市因为其自身的地域优势,在推进河长制建设方面做出了许多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行政力量+社会力量”的有效配合会促进河长制的全面发展等,本文通过对苏州地区的河长制建设中成功案例与问题不足的分析与探讨,旨在提出一些值得借鉴与推广性的对策建议。
全文框架如下,首先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其次对“河长制”的相关概念界定、“行政力量推进河长制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建设”等进行了相关研究综述;另外对苏州推进河长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资料收集和分析,进而总结出了经验、启示,以及问题不足;最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设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长制 社会 苏州 推行 建设
1.2.1 研究目的
本文立足于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苏州河长制建设情况和问题,主要为两方面内容(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借鉴国内外经验,探索苏州市进一步加强推进“河长制”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思路与对策,促进苏州市民积极投身于“河长制”的推广和实施。
1.2.2 研究意义
(1)分析苏州河长制建设现状与问题。企业与市民法制意识不强,社会法制化水平有待提高;河长制在市民群众中知晓度低,河长制宣传效果不明显;社会力量难以形成规模,“行政力量+社会力量”治理格局有待形成;监管考核制度不完善,实施效果不明显。
(2)发现苏州河长制建设和发展的启示。引入第三方机构考核,提高推行考核标准;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从制度本身增加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河长制工作效能;跨界治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新难点与新重点。
(3)提出全面推进苏州河长制建设和发展的有效对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相结合,提升社会认知;综合改进河长制监管考察评估机制,提升政府效能;鼓励发展社会力量,打造“水环境”特色主题活动;加大河湖治理技术投入,为河长制推进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地域组织发展,促进跨界联合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