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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文史类论文 论文字数:15712 需要金币:1000个
摘要:清代国家赋役的征纳和科派,只能达到户,而这种税役之户很多情况下,体现为宗族或家族组织。清代国家法律和制度构建的垂直性统治秩序,离不开地方宗族组织的配合,并藉之促使国家的强制性统治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宗族在我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支撑着基层社会的发展,其中保甲更是联系宗族与基层政权的媒介。清代的保甲组织与宗族观念都是对基层民众进行管理与教化的重要形式。随着宗族组织的发展,宗族势力得以不断强大,获取了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和封建政权有千丝万缕的瓜葛,作为基层社会组织帮助封建政权维护统治,但是也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封建政权产生低程度的碰撞。文章从山西、安徽、广东三个地区分别论述了地方行政建制与宗族的运行,并对三地宗族进行比较,从商帮与宗族观念两个方面总结其差异之处。通过清代三地地方行政建制的宗族差异比较,总结出清朝封建政权借助地方强宗大族的势力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进行基层管理。
关键词:保甲制;宗族;地方建制;相互关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选题背景-1
(二)研究现状-1
一、地方行政建制与宗族的关系-3
二、地方行政建制与宗族的运行机制-4
(一)山西地区-4
(二)安徽地区-6
(三)广东地区-7
三、山西、安徽、广东三地的宗族差异比较-9
(一)商帮-9
(二)宗族观念-11
结语-12
参考文献-15
致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