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11-22 来源:网络
(一)治理“贿选”行为
首先,要强化对贿选问题的监督,鼓励村民们对贿选行为的举报,并加大对贿选问题的法律制裁。其次要加强舆论的宣传教育引导,增强群众对政治的认知,让群众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民主权利,了解选举权和自身利益的密切联系。最后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基层选举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确保基层选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丁宁,《整治农村选举中的贿选问题研究》,中州学刊,2010年,第2期,第10-14页。]
(二)增加群众对候选人的认识和了解,客观面对民主选举
宗族意识扰乱和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公平性,可以从根源上改变群众对候选人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应当选举有能力的代表代替自己参与政治,而不是选举熟人或者亲属替自己行使政治权利。可以定期使村委会成员在自己的原属自然村以外的自然村负责协调管理,并且对其工作效率及效果进行考核与公示。通过引进这种类似公务员定期轮岗负责在的制度安排,改变群众对选举候选人的了解,从而使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从狭小的宗法观念的天地中走出来,客观地面对村民自治,慎重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取消选举的户籍限制,对流动人口实行委托投票制度
政治参与是公民制约政府行为、沟通政治意愿、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手段,应消除政治参与中的户籍壁垒,增强流动人口的政治参与度。在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和候选人产生问题上,选举制度必须考虑到日益变动的人口结构和流动人口分布格局。对于在城市无法回原籍投票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委托投票的方式委托在原籍的亲朋好友来替自己投票,以享受自己的选举权。
(四)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经济发展是民主发展的前提,为其运作提供基本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在经济条件的允许下才有可能参与政治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民政治参与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解决农民选举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的核心。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在现有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基础上,创新农村的生产方式,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生产效率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徐静敏,《找准发展农村经济突破口》,《吉林农业》,2008年,第16-18页。]发展农村经济首先需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一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创新生产方式。二要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树立一些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从而全面发展。三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还需要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现代化是未来农业经济发展的唯一道路,也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为此,需要重视农业人才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五)健全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运行的当务之急。而且,就目前现状来看,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法规,能够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成熟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而且,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也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提供一个建设标准,不仅有利于地方政府工作的展开,也能够为农民带来法律法规上的权益保证,进而起到保护农民权益的意义。
(六)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监督制度
健全民主选举的监督制度,这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必须要承担起农村民主选举过程中的监督职责,这是因为,政府作为土地民主选举制度的制定者、管理者,能够从国家宏观法律监督对民主选举过程中中不规范现象进行有力的调控,从而保证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健全和发展。而且,政府作为民主选举制度的监督主体,必然能够为我国民主选举制度带来革命性的变化。
1.优化选举监督制度
想要解决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理中的选举问题和不足,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对村民自治组织中出现的选举监督管理问题进行解决,应建立完善的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主要的措施包括:一是村民自治组织首先应该建立内部的选举监督管理控制机制,这样在能根据现阶段的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选举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明晰的责任制,一旦出现问题就要追究相关选举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针对市场的近期走势,对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选举监督监管人员的选举监督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革新,从而适应市场的变化与社会的需要,建立起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独立的选举监督管理体系,这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实际情况来说,是有利于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顺应新时代下市场的新动向,进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在未来的前进步伐中减少了选举监督活动不真实带来的问题,加快村民自治组织整体效益的提高速度,也可以使得村民自治组织发展中更加有后劲。[扈研,《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对策分析》,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年,第7期,第445-446页。
2.完善选举监督管控机制wWw.eeelw.com
村民自治组织要想在选举监督管理上更加权责明晰,就必须要完善选举监督管控机制,首先,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理层应该赋予选举监督管理人员对于选举监督的管控和处置权,这样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控才能发挥一定的效力;其次,村民自治组织要想得以进一步完善内部的选举监督管控,就必须要加强对于选举监督人员的分配,这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人员内部化选举监督管理弊端有一定的帮助,它可以使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理更加透明化,还可以防止内部对于资金的不合理利用和挪用;最后,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理要想趋于合理化,就必须要对选举监督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能力的提高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是需要重点注意的,村民自治组织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进行相关的选举监督技能和综合数值等方面,对选举监督管理人员整体进行培训,合理并科学的安排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面试的选举监督管理人员对选举问题应对程度过程提高,也使得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监督人员面对各种复杂的选举监督环境能进行合理和正确的判定,并采用针对性和有效性强的工作进行选举问题的规避和应对;另外,村民自治组织应强化选举问题意识防控,形成行业内部管控机制与外部监管控制的体制,可以高效的发挥监管的职能,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上的力度。最后,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监管人员也要虚心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积极去熟悉选举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措施,从而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方面的业务技能,进而掌握真实和确切的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监督上的状况,因此,村民自治组织切实加强选举监督管理,及时准确提供真实的监管人员信息。
3.制定选举监督管理目标
制定选举监督管理目标,实现权利的分散均衡选举监督管理,村民自治组织要想得以长足发展,就必须要注意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权利均衡选举监督管理,这样才不会使得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权利过于集中,这会给村民自治组织未来的发展决策带来很大的选举问题,村民自治组织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备的选举问题预警系统,才能够对村民自治组织外部的选举监督选举问题信号做出相应的对策分析,进而及时的解决处置,使得村民自治组织在未来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会逐步提升,从而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进度,从而使得国民经济更加稳健的发展。因此这就要求村民自治组织要借鉴国际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监督管理的模式,使得村民自治组织的选举监督管理模式更加均衡,而且每个部门各司其职,组成一个团队,这可以增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团队凝聚力,所以村民自治组织应该以权利均衡为目标,这样才能使村民自治组织做出的每个决策都有利于村民自治组织健康的发展,另外,权利的均衡对于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权利制约与管控,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可以让选举监督管理人员对于选举监督的监管权利得以保障,进而使得村民自治组织的资金和选举监督更加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