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06-04 来源:网络
亲子活动是幼儿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促进幼儿的潜能发展,提升家长的教育观念和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一、幼儿园亲子活动的概念界定
幼儿园亲子活动是幼儿园与家庭本着平等,合作,公平等原则,以亲子关系为基础,幼儿园提供一定的条件,以教师主导,家长与教师共同组织幼儿进行有效活动的一种活动方式,是家园共育的一种重要形式。[3]随着独生子女的政策的实习,我国的亲子关系也正在发生变化。因此幼儿园亲子活动也越来越普及和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二、幼儿园亲子活动的教育价值
幼儿园亲子活动的教育价值渗透在方方面面,笔者将主要阐述亲子活动对中的家长,活动主体幼儿和主导者教师的影响。
(一)对幼儿的教育价值
家长的陪伴和互动,能给予幼儿更多的温暖和安全感。在安全的氛围中,幼儿能更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探索能力,大胆探索,锻炼幼儿的探索性格。同时还乐于与同伴交流,产生满足感。在活动中,幼儿知道自己的父母会关注自己的行为和表现,也会产生更强的成就动机[4]。
(二)对家长的教育价值
亲子活动给予家长更多的机会去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并正确评价幼儿的发展能力。通过亲子活动中的互动,家长可以增加与幼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幼儿的想法,使亲子关系朝着积极温暖的方向发展。幼儿园的教育特色,教育大环境也可以被家长逐渐吸收理解,家长可以根据自己了解的幼儿园教育特点对幼儿进行类似教育对活动结果进行巩固,同时还能带动着家长对教育的观念和方法的升级。
(三)对教师的教育价值
教师作为亲子活动的主导者,对幼儿施加的教育影响是举足轻重的。教师要在把握幼儿年龄特点和个体发展特点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对集体和个体施加教育影响。[5]教师在幼儿园的集体教学中不能观察和发现的地方可以通过亲子活动进一步补充对幼儿情况的了解并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教学对策。在家长方面,教师对幼儿家庭教育的环境等细节可以在与家长的交流中得到补充。因此对下一次亲子活动的指导会有据可循。
原因分析
导致幼儿园家长参与亲子活动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对亲子活动的规定过于模糊、家长的态度不够端正,教养能力不足。
一、幼儿教育政策法规
目前国家关于幼儿教育的政策有《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指导性文件,这些政策中也有涉及家园共育的部分,但在内容上是模糊的,大概的,没有针对性的具体阐述,没有明确家长再亲子活动中的地位、责任和义务。[15]如《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章第四十八条指出: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负担教育幼儿的责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在第一部分总则中也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互相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但这些政策性文件都是从宽泛的层面说明家园共育的重要性,并没有具体的关于开展家园共育的措施。在具体活动实施的时候,缺乏相关理论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亲子活动的开展。因此幼儿园家长参与亲子活动时产生问题的原因之一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政策支持。
二、家长的因素
家长是是家庭教育的主导者,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举一动都对幼儿的发展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家长也是影响幼儿园亲子活动质量的一大因素。
(一)家长对幼儿园亲子活动的态度
根据实习期间的观察总结,发现家长对幼儿园亲子活动的态度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推卸责任型,另一种是与之相反的积极参与型。[16]第一种推卸责任型表现在家长把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推到幼儿园和教师的身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就是提供幼儿教育所需要的物质支持。他们认为既然他们缴纳了一定的费用,那关于幼儿的一切都是幼儿园的责任。这一类的家长就算参加了亲子活动,也是敷衍了事。第二种积极参与型的家长与之相反,这类家长在亲子活动之前,活动中和活动后都会积极的参与,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与教师的要求相结合,有特点的与孩子展开活动。这类家长的亲子交往较为顺利,并一次一次的奠定下良好的基础,为更多的亲子互动做好准备。
(二)家长的教育能力
家长的教育能力一般指家长的学历水平,由学历水平所影响的就是家长的经济水平和职业背景等。这些因素都是影响幼儿园亲子活动的原因。家长的学历水平影响到对教育所持的观念和态度,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等,对教师所提的要求是否能达到,在活动设计的背后是否能理解隐含的教育目的,那些本身就是教师的家长对幼儿园的亲子活动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孩子的教育更加关注和重视。与之相反的学历水平低但经济状况良好的家长和教师交流时会经常说他们为了孩子的教育,什么都舍得,但很难真的参与到亲子互动中,更多的是比较浅层的关注,对孩子的内心活动和精神世界的了解相对较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