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免费论文 更新时间:11-17 来源:网络
一、相关概念
(一)艾滋病
艾滋病,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为“HIV”,是人体自身免疫防卫系统受到破坏的传染性疾病,其主要传播途径为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王烨源.艾滋病你了解多少.[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2:1.]。
(二)艾滋病的防治
艾滋病防治是指采取方式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2006.1.29.http://www.moh.gov.cn.]。
(三)社会组织
由于研究视角以及各国语言、文化的不同,社会组织在国际上有不同的名称,如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在广义上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狭义上则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有意识的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张晓菲,吕翠霞,董蕾,傅继华. 对艾滋病医学文献中社会参与力量名称界定及应用的辨析[J].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4,11:879.]。关于社会组织的涵盖范围,国内学者王名认为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草根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并概括出其具有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组织性和非政府性等特征[王名.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5.]。2006年,我国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重大决议》中开始使用社会组织这一提法,对传统的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称谓进行概括[新华网.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重大决议.2016.10.11.http://news.xinhuanet.com.]。
(四)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
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即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和政策,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检测咨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关怀救助等工作的社会组织。
2012年11月,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在看望艾滋病患者和志愿者时与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代表展开座谈,高度评价了社会组织在防治艾滋病上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还强调了防治艾滋病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用社会的力量办好社会的事情,要探索、完善有效机制,在资金、技术上等方面给社会组织以扶持,研究建立防艾资金,多元出资给予支持并完善税收减免政策[新华网.李克强: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EB/OL].2012.11.28http://news.xinhuanet.com.]。这也是社会组织首次被国家领导人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域提及。
随着艾滋病疫情在中国的扩散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的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国艾滋病信息资源网络合作收录的《2016中国艾滋病社会组织名录》的统计,目前中国除西藏、青海、宁夏之外的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共有603个,其中包括社会(社区)组织534个,工作网络与平台4个,高校及研究机构5 个,法律机构2个,协会58个[中国红丝带网.《2016中国艾滋病社会组织名录》索取公告.[N].2017.3.22.http://rc.mbd.baidu.com.vwd486d.]。
而目前学术界对于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两大部分。其中,实证研究大多集中于对社会组织工作的总结与分析,其内容主要包括具体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对策。对于理论性的研究则多从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宏观视角出发,如张宁和武沐所综述的2000年以来关于艾滋病防治现状的研究,认为现有研究主要从社会资本、社会文化、社会支持、社会工作、社会治理、社会控制、社会网络这七种理论进路展开[张宁,武沐. 十年来社会组织(NGOs)参与防治艾滋病研究述评[J].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52-56.];对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也大多是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视角上来研究,而对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以及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五)治理 WWw.Eeelw.COM
“治理”一词一开始被应用于政治学领域,常与“统治”相混淆;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和经济学家如詹姆斯·罗西瑙、罗茨等又对其进行了许多新的界定,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做出了比较有权威和代表性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The Commission on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rhood: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我们的全球治理之家》),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p.2-3.]。从这个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相对于“统治”和“管理”而言,治理的主体更加多元;其次,治理需要拥有一个能够调和不同利益冲突主体的正式规则和制度以及一个能够实现其治理成效--也即使得不同利益主体能够在协调的基础上采取共同行动的治理机制;另外,治理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过程。
二、基本理论
(一)社会治理理论
作为现代治理理念的一个方面,社会治理将治理理念引入到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和社会公共事务有效管理的过程中,是在社会合作网络加强的前提下,基于政府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定位以及公共权力的合理配置而形成的由政府主导,个人和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 郑均蔚.社会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及主要内容.政法精英.[J]:262.]。艾滋病不仅是关系到个人健康的重要问题,还是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公众与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所以,在社会中形成艾滋病防治的多中心治理格局至关重要。这一方面可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带来的实效性缺陷;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灵活、亲民的优势,减少治理盲点;同时,政府的主导和多方的协商参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会组织的志愿失灵,更好地满足人民多元、个性化的需求,也为整个社会营造了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责任政府理论
作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责任政府是指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以及对人民负责的基本职责,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各项职责并创造性地履行它对公民所承担得各种职责和责任[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63.]。艾滋病是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政府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主体,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理应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承担政府责任。在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一方面,人民对于政府的依赖与信任存在“路径依赖”,而参与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的发展又尚未完全成熟;另一方面,艾滋病具有较大的敏感性与特殊性,因而需要政府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积极行使政府责任,包括道德伦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