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开题报告 更新时间:03-08 来源:网络
1、选题背景(含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及评价)与意义。
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已有6.49亿网民,5.57亿手机网民,5亿微博、微信用户,每天信息发送量超过两百条。也就可以说大多数人都生活在这样一个无形而又无处不在的大网之中。而就是这样一个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便利的信息化的生活的同时,其现阶段未完善的弊端也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其中我认为最有必要解决也是我最想研究的问题就是网络暴力犯罪问题。曾经有国外的犯罪专家预言过:“未来信息化社会犯罪的形式将主要是计算机网络犯罪。”
韩国政府从2002年起推动实施网络实名制。迄今,韩国已通过立法、监督、管理和教育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成为全球贯彻实名制最彻底的国家之一,这也使得韩国成为网络安全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同样在2012年7月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也通过了监管网站传播违法信息的《网络黑名单法》。网络实名制对于我们并不陌生,其对于防范和惩治网络犯罪包括网络暴力犯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们也要明白网络实名制并不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而是保护,这一点我会在论文中详述。
在今年的八月底正式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就有明确关于网络暴力犯罪方面的增改,即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却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而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罪名是侮辱罪、诽谤罪,其作案手段包括暴力手段,侮辱罪、诽谤罪又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罪名,考虑到被害人在网络信息方面收集证据的能力的局限性,这次的增改加大了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更加有利于司法公正。
网络对于犯罪份子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方便而又隐蔽的犯罪手段或者工具,在网络犯罪这样一个新型的犯罪领域里,我的研究重点放在了网络暴力犯罪上。谈及暴力犯罪,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了抢劫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奸罪等直接具体形象的罪名。暴力犯罪的概念在各国各学者之间都可谓见仁见智,但对于暴力犯罪,其首先要是犯罪,具备基本的犯罪构成的三阶层即违法性、该当性、有责性,其次暴力犯罪的突出特征是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犯罪。那么网络暴力犯罪即将暴力犯罪的范围定在了网络范围之内,利用网络为手段实施的危害网络秩序和国家利益、个人利益的暴力犯罪行为。规范网络暴力犯罪无疑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网络秩序,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2、选题研究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主要使用文献研究的方法,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采用比较法、综合分析法在学习作者的理念的同时得出自己的想法。
针对现阶段飞速发展的网络社会,我们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和补救总是落后的,所以在立法上不仅要求具有相当的全面性,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在短时间内被淘汰。所以我把对网络暴力犯罪的重点放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①网络暴力在现阶段的主要产生方式,以及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影响,界定相关的概念分析。
②论述并且比较国内外现阶段以及以往关于网络暴力犯罪方面的立法及学者的理论解释。
③界定网络暴力相关犯罪的罪与非罪,以及其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主要结合相关的案例来分析相关的定罪问题。
④对我国网络暴力犯罪立法的完善。主要有相关的量刑问题,扩大保护范围和犯罪主体范围。
3、研究条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预期结果。
①研究条件:主要利用电脑设备在中国知网等网站查询相关期刊资料和借阅一些有关的基础书籍。在有困难的地方会询问指导老师的相关意见。
②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自己的相关专业知识也还不纯熟,可能思路很多,但是不能完全用文字表现整理好,要在老师指导下尽力完善;还有外文文献的翻译问题。
③预期结果:我希望这篇论文可以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有全面性的提出一些较为实用又不失学理性的解决方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