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开题报告 更新时间:02-10 来源:网络
课题研究现状:
20世纪80年代德国著名理论家弗米尔(Hans J.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目的论认为翻译并不是简单地以原文本为基础的符号转换,而是一种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交际而进行的复杂行为。弗米尔认为"翻译意味着在特定环境里,由于特定的目的,为特定的接受者进行翻译" 在翻译原则方面,目的论认为翻译应遵循三个原则:(一)目的法则(skopos rule):翻译的整个过程,包括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的选择,都是有翻译所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的。(二)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三)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原文与译文见应存在语迹连贯一致。
自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诞生伊始,该理论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诺德的《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 Approches Explained)最具代表性,是目前为止对功能派翻译理论介绍最为详尽的一部著作。作者第一次用英文对该派的形成发展过程、基本观点和思想、理论和术语以及该理论的具体应用做了系统的阐述。
在国内,自1987年该派理论介绍到中国以来,有关翻译目的论的文章不计其数。相关的研究主要涉及翻译定义、翻译标准、翻译批评、翻译教学、翻译策略、文学翻译、非文学翻译(包括旅游翻译、商标翻译、广告翻译、电影片名翻译、中医药文献翻译、大学网站翻译、新闻翻译、法律翻译)等课题。
根据在中国期刊网中进行的相关搜索,关于目的论指导下的电影片名在近年来也日益增多。在这些文献中,学者们大都认为我国对于电影片名的翻译缺乏具有可指导性的针对性强的理论,并指出目的论对于电影片名汉译的指导意义。学者王惠玲(2006)就在《目的论在电影名翻译中的运用》一文中指出,目的论“降低了元电影名在翻译过程中的指导与支配地位,更有利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发挥目的与的优势”。学者代荣(2008)也提出,“目的论为译者创造性地运用翻译方法和技巧进行电影片名提供了理论指导。”
对于以目的论来指导电影片名的翻译,目前的研究之中大多以期刊为主,仅仅是提出了目的论对于电影片名的翻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关于具体的指导方法以及目的论在指导电影片名翻译中具体的策略还未有详尽的叙述。因此本课题在内容中会进行举例说明并对目的论指导下的几种策略进行较为详细的论述,并进行对比分析。
课题研究目的:
随着外国电影越来越多的引进中国市场,尤其是英文电影。对电影产品的翻译也越来越流行,吸引了电影制片人和翻译界的许多学者的关注。
虽说电影片名都很短,但翻译起来并非易事。电影片名的翻译缺乏具有可指导性的针对性强的理论来指导它的翻译。此外,目前电影片名翻译也处于混乱中。对同一部电影在中国的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翻译版本。使得观众感到困惑。
因此,本课题提倡用翻译的目的论来指导电影片名的翻译,它不仅从语言的层面去关注翻译,同时也强调了译者和文化的重要作用。该理论给译者足够的空间去寻找满意的翻译方法,给译者足够的创作空间。目的论对电影片名翻译具有指导意义,它能使电影片名的译名翻译的效果更佳,方法更加多样化,更具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