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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该规定使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有法可循,但实践中“同工不同酬”现象仍然普遍,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切实维护。究其原因,我国法律未在立法层面准确定义同工同酬,国企改革遗留下来的“双轨制”影响,资本方的利益驱动和动态模式,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不平衡等致使同工不同酬愈演愈烈。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需要在准确定义概念的基础上细化标准,加强劳动执法监察,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增强员工维权意识。
关键词: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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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4
二、我国法律对同工同酬的规定-4
三、我国法律对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规定的不足-5
(一)对同工同酬中的“工”的规定过于原则化-5
(二)相关主体对“酬”的解释属无权解释-5
四、我国“同工不同酬”现象产生的根源-6
(一)国企改革中“双轨制”遗留下来的影响-6
(二)利益驱动以及动态模式的原因-7
(三)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不平衡形成的“买方市场”-7
五、避免我国劳务派遣中的“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对策-8
(一)对“同工同酬”准确定义并细化标准-8
(二)加强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8
(三)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9
(四)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9
(五)增强员工维权意识-9
结论-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