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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经济论文 论文字数:9842 需要金币:1000个
摘要:本文探讨了“价值创造”概念的使用,该概念起着核心作用在目前的OECD / G20和欧盟税务工作中作为一种确定方式各国的税收权利,特别是在日益数字化的经济中。它检查了是否是一个适当的测试达成共识的可能性,特别是为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它还注意到了需要这样的国家确保他们的“政策空间”在公司税收中基于消费地点不受这些发展的过度限制。同时各种税收规则无法解决的缺陷也都显现了出来,使得现在的税收秩序更加的复杂化,征税权的划分也需要有一个相对公平的统一决策来解决,防止更深一步的税基侵蚀问题。我国“走出去”的企业更要对国际趋势时刻保持高度的关注,对数字服务和媒体保持金融敏感度,准备好迎接数字服务带来的挑战并做出应对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并对促进现行税收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数字经济化;BEPS;税收协定;价值创造;挑战与措施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前言-4
(一)价值创造的起源-4
(二)从经济学教科书的角度和税法的价值-5
二、文献综述-5
三、对用户参与和价值创造以及征税权划分的相关概念和内容的解释-6
(一)用户参与-6
(二)价值创造-6
1.利润分配-7
(三)征税权的划分-8
四、用户参与价值创造对现行国际税收原则的挑战-9
(一)对利润分配和联结度的挑战-9
(二)国际税收秩序的复杂化和缺陷-10
五、数字经济下跨国企业和现行国际税收规则的应对-10
(一)数据收集PE-10
(二)DST的分析-11
(三)跨国公司应调整既定的经营策略和税务安排-11
六、结论-11
致谢-13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