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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强险免责条款是我国法律赋予保险公司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可以防范保险诈骗的产生,减少不合规的理赔金额和法律纠纷。在汽车保险领域起着平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是交强险相关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在实际使用中,交强险免责条款并不是那么完美,主要存在法律效力认定的问题,类似的案件判决结果也会不相同,引起社会对交强险免责条款的修改存在诸多异议。
本文首先从目前交强险免责条款的概念入手,着重分析免责条款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其原因在于条款合法性的争议、救济基金制度不够完善、保险人垫付追偿机制存在缺陷、制度的内容设计及最终的赔付方式存在问题。最后提出具体解决对策分析,如准确认定交强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完善的交强险保险人垫付责任及其追偿权机制、完善交强险给付制度,分析过程中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以相关案例作为背景研究,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有助于交强险免责条款的修订与优化,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汽车保险法律法规。
关键词:交强险 免责条款 争议问题 对策建议 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绪论-1
1.1研究背景-1
1.2研究理论概述-1
1.2.1保险免责条款的概念-1
1.2.2交强险免责条款的概念与内容-2
1.3国内外现状-2
1.4研究内容及方法-4
1.5研究目的和意义-4
2.我国交强险免责条款的产生原因及适用现状-6
2.1交强险产品的商业性-6
2.2交强险合同的射幸性-6
2.3我国交强险免责条款的适用现状-6
2.3.1交强险免责条款的诉讼泛滥-6
2.3.2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6
3.我国交强险免责条款的争议问题及其原因分析-8
3.1我国交强险免责条款存在的争议问题-8
3.1.1合法性引起争议-8
3.1.2救济基金制度缺乏可操作性-8
3.1.3难以实现先行垫付-9
3.1.4内容设计存在疏漏-9
3.2我国交强险免责条款争议问题的原因分析-10
3.2.1司法实践对《交强险条例》有不同解读-10
3.2.2未明确规定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10
3.2.3保险人合同责任与被保人侵权责任的混淆-11
3.2.4保险人垫付责任及其追偿权机制的立法缺失-11
4.我国交强险免责条款存在争议问题的对策-12
4.1准确认定交强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12
4.2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2
4.3建立完善的交强险保险人垫付责任及其追偿权机制-12
4.3.1明确交强险保险人垫付责任的性质与法律构成-12
4.3.2通过立法保障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的行使-13
4.4完善交强险给付制度-13
4.4.1完善“单一事故限额”模式-13
4.4.2责任限额由高到低过渡-14
5.案例分析-16
5.1案例一-16
5.2案例二-17
5.3案例三-18
结 论-20
参考文献-21
致 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