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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组成多为税源零散、稳定性较低且增长缓慢的小税种,而营业税是地方税系中收入规模最大、最为稳定的。因此,长期以来,对地方政府而言,营业税都是其重要收入来源。而随着营改增的进行,营业税的消失将导致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进而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推进的重大障碍。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与培育等问题进行研究也就势在必行。本文将本文结合对浙江省各项税收收入在营改增前后现状比较分析,对几个主要税种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提出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营改增;财产税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
1.2.1国外研究现状-1
1.2.2国内研究现状-2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3
1.3.1研究内容-3
1.3.2研究方法-4
2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理论分析-4
2.1地方税的内涵及基本特征-4
2.2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的内涵及特征-4
3 “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现状-6
3.1我国地方税现状-6
3.1.1我国地方税体系构成情况-6
3.1.2我国地方税收入规模情况-7
3.1.3我国地方税税权配置情况-8
3.2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现状-9
3.3 “营改增”对地方税体系的影响——以浙江省为例-10
3.3.1浙江省“营改增”概况-10
3.3.2“营改增”对浙江省地方税的影响-10
4 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12
4.1地方主体税种的不同方案选择-12
4.1.1财产税-12
4.1.2企业所得税-12
4.1.3个人所得税-13
4.1.4资源税-13
4.1.5消费税-13
4.2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以浙江省为例-14
4.2.1基于税种收入规模的选择-14
4.2.2 基于税收增长潜力的选择-15
4.2.3 基于税源稳定性的选择-16
4.2.4 基于税收征管效率的选择-17
4.2.5 基于资源配置效率的选择-18
4.3结论-18
5其他配套措施-18
5.1 尽快完善与财产相关的法律制度-19
5.2完善财产登记制度-19
5.3完善财产的价值评估制度-19
5.4 加强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和联动-19
参考文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