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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以来,反腐倡廉就成了新时期下党治理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最早起源于瑞典的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被誉为是“阳光法案”,是廉政环节的重要一环。我国自1987年提出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已在全国各地已设立多个试点以期最大化减小推行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阻力,目的是日后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但与此同时,一项新制度的推行过程并不是没有阻碍、一帆风顺的,我国目前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并不能够支持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全面进行,如何确保廉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值得每一个公民思考的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现状和难以全面推行的历史原因、社会原因,同时意在通过对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试点地之一,江苏省淮安市的政策解读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制度经验借鉴,对我国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财产申报;立法;试点;公民参与
目录
摘要
ABSTRACT
选题背景-5
一、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现实情况-6
二、我国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历史情况及沿革-6
三、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8
(一)实施过程阻力大,难以进行-8
1.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实施的内部阻力-8
2.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实施的外部阻力-9
(二)没有法律作为支撑,缺乏保障-9
1.立法环节-9
2.申报环节-10
3.监督环节-10
四、国外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发展状况及经验借鉴-10
(一)法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11
(二)美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12
(三)俄罗斯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12
五、我国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推行试点地的情况-13
六、我国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完善途径-15
(一)加快立法过程-15
(二)完善监督程序-15
(三)调动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积极性-15
参考文献-17
致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