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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5月1日生效的《存款保险条例》对存款保险投保机构、赔付限额、存款保险基金、保费率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但目前该制度仍存在着诸如存款保险范围狭隘、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未作规制、存款保险制度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管制难度加大以及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不强等问题。本文将主要针对以上这些缺点,提出完善对策。本文旨在强调只有扩大存款保险范围,合理确定基金规模,保证存款保险机构独立运作,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优越性。至于如何应对存款保险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政府应提倡风险理念,加强信用评级,并出台相关法律来规制。只有全面完善现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其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作用才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存款保险机构 投保机构 道德风险 独立性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前言-2
二、 国内外研究状况-2
三、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发展现状-3
四、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4
(一)-存款保险范围有限-4
(二)-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未做规制-5
(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管控难度加大-5
(四)-存款保险机构独立性不强-6
五、 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6
(一)-合理确定保费率-6
(二)-适度调整保险对象和范围-6
(三)-规制存款保险基金的规模-7
(四)-保证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7
(五)-建立健全有关存款保险法规-7
(六)-向公众提倡风险理念-7
(七)-完善投保机构信用评级制度-8
六、 结论-8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