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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律论文 论文字数:13318 需要金币:500个
【摘要】在现代自由心证制度中,法律主要对证据资格进行规范,但对证据的证明力则一般不作规定,基本靠裁判者的自由裁量。但是,完全的自由心证带有裁判者强烈的主观意志,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误判。因此,必须对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加以适当限制。补强证据规则便是这样一项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对补强证据规则的适用存在不足,如补强范围扩大化、补强条件模糊化、补强程度随意化等。针对不足,笔者提出了几个建议:明确补强范围、统一补强条件、规范补强程度等。最后,口供补强作为证据补强规则适用时的具体情况,本文也做了具体介绍。
【关键词】 补强证据,口供补强,补强范围,补强条件,补强程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自由心证制度下的补强证据规则-2
(一)补强证据规则的内涵-2
1. 补强证据-2
2. 补强证据规则-3
(二)补强证据规则的价值-3
1. 保证案件真实性,防止误判-4
2. 保证证据采纳合理性,避免“口供至上”-4
3. 保障被告人权,防止刑讯逼供-5
二、我国刑事诉讼补强证据规则现状-6
(一)现有规定-6
(二)适用中存在的不足-6
1. 补强范围扩大化-6
2. 补强条件模糊化-7
3. 补强程度随意化-8
三、刑事诉讼补强证据规则的具体适用——口供补强-10
(一)单一被告口供的补强-10
(二)共犯口供的补强-11
四、构建刑事诉讼补强证据规则的制度建议-13
(一)明确补强范围-13
1. 补强对象-13
2. 取证空间-13
(二)统一补强条件-14
1. 只限证明力-14
2. 证据品质-15
(三)规范补强程度-15
(四)完善辩护制度-16
结论-17
参考文献-18
致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