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043条的法律适用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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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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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新加入了家庭文明建设的条文,其性质和功能上属于原则性规定,具有倡导性规范、文明家庭标准、婚姻家庭关系评判标准和价值定向规则等。条文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一种倡导性的法律规范,不能天然地被适用到裁判当中,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法律条款适用不合理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法官随意援引裁判理由、法官主观价值判断明显以及裁判说理呈现简单化趋势等三个方面。为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实务操作中应注意法律条款的适用次序以及说理方式,运用正确的法律解释和语言修辞方法,进一步优化适用第1043款。
关键词:民法典; 优良家风; 法律解释;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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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民法典第1043条的法律适用困境-1
(一)法官援引的裁判理由不稳定-1
(二)法官适用的价值偏好明显-2
(三)适用说理方式的简单化-2
1.法条适用裁判说理的简陋化-2
2.案件裁判说理的模板化-2
3.个裁判说理的碎片化-3
二、民法典第1043条的体系解释-3
(一)从民法典整体观察-3
(二)在婚姻家庭编考察-4
(三)在审判实务中的体现-4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4
三、民法典第1043条的法律适用分析-5
(一)文义解释方法的法律适用-5
1.第一款释义-5
2.第二款释义-6
(二)体系解释方法的法律适用-7
(三)目的解释方法的法律适用-8
四、 民法典第1043条在司法裁判中的论理说明的建议-8
(一)增强裁判论证的层次性-8
1.增强说理依据的层次化-8
2.提高推理过程的层次性-9
(二)采用合理法律修辞提高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9
结语-11
参考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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