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8-28 上传会员:小七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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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死刑,作为剥夺人的生命的处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我国的刑法虽然在每次修修改中都有意识的降低死刑罪名的数量,但是刑法也任然保留了死刑,尤其是在一些经济犯罪中保留了死刑。经济犯罪特有智能性决定了犯罪人改造后的利用价值较高,而相对性则决定了经济犯罪与刑法的稳定性、规定性相背离,加之经济犯罪人的侥幸心理,保留死刑对经济犯罪未必会起到预防作用。经济犯罪中保留死刑,效益是低下的,同时违背了公正性,也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更是不利于对人权的保护。但是,就我国的现状来说,保留经济犯罪的死刑刑罚,又具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因此,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的开放,经济犯罪乃至全部的犯罪的死刑都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减少甚至废除。
[关键词]经济犯罪 死刑 废除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经济犯罪的概念及国内外立法现状
(一)经济犯罪的概念
(二)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分则相关规定
二、经济犯罪的特性
(一)智能性
(二)危害性
(三)相对性
三、废除经济犯罪死刑的价值分析
四、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