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04-11 来源:网络
1.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
对自我认识的高度强调是苏格拉底最为关注的焦点。从他和欧绪德谟的对话中,可以看出那些缺乏自知之明的人和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能力的人都会陷入这样的困境——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够做什么,不论他们是在与别人打交道还是在做其他事情。6
那些无法认识自己的人,就算有祭司和神谕的建议,他们也不清楚该如何适当地使用这些建议。在为了使哲学研究变得更有意义的基础上,苏格拉底发明了一些用来认识自己的新方法:
第一,他要求我们凭借我们的智慧,而不是凭借祭司和神谕的建议来认识自己。第二,苏格拉底通过对话的方式来探讨这些问题,因为只有通过互相帮助,我们才能看清自己。我们要向别人表达和证明我们的思想,并且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听到我们应该表达出来的思想之前,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而只有把自己的信念和意见表达出来之后,我们才会发现它们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的明智与可靠,而是可以对其加以某些改进。7
因而可以看出,要想认识自己,我们不仅需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还需要在我们想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时听取别人的意见,认识我们想法中的不足之处,并及时纠正。像这样借助自己的智慧以及别人的帮助,可以让我们更加全面认识自己。8
2.休谟“骄傲”
休谟认为,骄傲是一种愉悦的感觉,它的对象是自我,或我们所亲自记忆与意识到的接续着的一串有关印象与观念。心灵的各种有价值的性质,无论它属于想象,属于记忆,属于判断,还是属于性情,这一切都是骄傲的缘故。骄傲这种情感并不仅限于产生于心灵方面,还可以将它们的观点扩展到肉体方面。一个人也能因为他的身体外貌、特长技艺等方面的突出而感到骄傲。不仅于此,所有与我们有任何联系或关系的一切对象,都可以作为骄傲的理由。9
从休谟的言论中可以看出,骄傲是因为对自己满意或对与自己相关的一切对象满意而产生的愉悦的情感。骄傲这种情感属于自爱,也由自爱而产生。
3.康德“自大与自矜”
康德认为,如果说“一切爱好合起来构成了自私(solipsismus 唯我主义)。这种自私要么是自爱的、即对自己本身超岀一切之上地关爱的自私(Philautia 爱己),要么是对自己本身感到称意的自私(Arrogantia 自负)。前者特别称作自矜,后者特别称作自大。”
康德认为,“我们可以把按照意其志的主观规定根据而使自己自己成为一般意志的客观规定根据的偏好称之为自爱,这种自爱如果把自己当做立法性、当做无条件的实践原则,就可以叫作自大。”10
从康德的话中可以看出,“自大”是指人们由于自爱这种情感,天然地会使自我把自己当做立法的依据,一般表现为我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自我中心”。“自矜”也是由自爱引起的,是指行为上并没有把自己作为立法依据,但是内心里还是“自我中心的”,一般表现为矜持,实际还是傲慢的。
因而,可以看出,自大和自矜都是一种由自爱引起的主观性比较强的意志,会影响我们的判断,阻碍我们做出正确的决定。
(三)总结
从以上文献中,我了解到骄傲和自大都产生于自爱这种情感。自大属于一种主观意志,也是一种自尊偏好,与自我认识、人格和心理发展有关。
从心理学家的研究理论中,我了解到自大的产生与人格、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詹姆斯的理论中可以看出,自我具有双重性,可分为客体自我和主体自我。从詹姆斯对客我、主我的划分中可以看出,心理学中所研究的自我主要是便于经验科学进行观察研究的客我。而主体自我指的是自己认识的自我,心理学中少有涉及。詹姆斯还指出,经验客体自我包括三种形式: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精神自我指的是个体的内心和主观的存在,因而自大的产生也与之相关。弗洛伊德的人格三重结构学说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与超我,只有这三者保持平衡,人格才能正常发展。因而,自大的产生也与这三者的不平衡有关。
从苏格拉底的名言“自知其无知”中,我发现这里的“自我”与詹姆斯所划分的主我的有关。想要全面了解自我,也需要了解主我,而主我主要存在于哲学研究中。苏格拉底崇尚认识自己,并提出了相应的认识自我的办法:一是,依靠理性智慧认识自己;二是,要能够与人交流,互相帮助,以便更好的认识自己。11如果能够正确全面的了解自己,我们便不会因为对自己认识不完全而产生错误的行为与决定。
休谟在《人性论》第二篇中提出骄傲这种愉悦的情感的产生是因为对自己或对与自己相关的一切对象的满意12,而这种情感属于自爱,也产生于自爱。康德提出,在我们把按照意志的主观规定根据而使自己成为一般意志的客观规定根据的偏好称之为自爱时,把自己当做立法性、当做无条件的实践原则当做自爱的原则,这就是自大。13也即是,自大就是指在自爱的影响下,将自己作为立法依据,并表现出了自我中心的行为与态度。
综合以上文献资料,我认为小学生会产生过于自信的心理,是因为自爱这种情感,这种过于自信的心理可以称之为自大。